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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介绍:
提供一站式报检、通关、付汇服务。进口清关环节枝节较多,如事先准备充分,单证齐全均可顺利通关,在此环节我们可事先通知客户并办理在
清关过程所需的文件包括相应的政府文件,并根据客户实际的货物品名提供最合理的海关商品编码及进口税率,以供客户参考。事先准备充分,及时清关提
货。(以上全过程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关程序)
A.报检报验
B.通关服务-通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审价、查验、放行四个阶段。
申报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审价
(二)进出口货物海关审价
(一)海关审价原则
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
(二)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三)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查验
(三)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
放行
(四)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进口报关期限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
(一)合同;
(二)发票;
(三)装箱清单;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载货清单(舱单);
(六)海运提单;
(七)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八)进出口许可证件;
(九)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海关应当留存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正本,其余单证可以留存副本或复印件。
C.付汇